商品质量管理规则

最后更新于:2023-10-25 18:05:17

1、概述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在云货优选平台销售的商品应遵循的产品标准、标识标注规范及抽检细则。

1.2 定义

1.2.1 云货优选平台
指广州微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云货优选APP、小程序,本规则简称“平台”。
1.2.2 用户
指于平台上下单购物的消费者,本规则简称“用户”。
1.2.3 商品描述
指商家在会场上线期间商品详情页面、推广页面、客服聊天工具等任何向消费者展示的场景中,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所销售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数量、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内外包装、发货情况、价值、价格、标签/吊牌、交易附带物等信息所做的明示或暗示的描述。
1.2.4 商品的基本属性
指商品的特性、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面料、材质、成色、做工、尺寸、型号、重量、标准等要素。
1.2.5 商品不合格
指商家实际发货的商品不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符合产品标准;
2)存在商品描述未披露的瑕疵;
3)商品描述存在错误、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4)其他与商品描述存在差异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2、商品抽检、送检以及飞行检查或仓库实地巡检

2.1 抽检与巡检样本

平台有权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获取商家所售商品,作为抽检与巡检样本(包括但不限于原样、备样):
1)平台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自商家会场上线期间购买的商品;
2)商家自行向平台提供的商品;
3)用户向平台提供的其在商家会场上线期间购买的商品;
4)其他途径获取的商家店铺售出的商品。

2.2 平台送检

平台有权单方将获取的抽检与巡检样本送交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2.3 飞行检查或仓库实地巡检

平台将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依据平台大数据实时对商家经营仓库进行实地巡检。

2.4 商家义务

商家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抽检与巡检工作。

2.5 抽检与巡检的样本处理

对于易腐、易蛀、易变质或其他不宜保存的抽检与巡检样本,以及因检验检测方法或技术等原因,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灭失、损坏或失效的样本,平台或检验检测机构有权及时予以销毁。对于其他抽检与巡检样本,平台有权视样本情况决定保存期限。

2.6 异常紧急处置措施

飞检或巡仓期间发现的严重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显著或潜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人身安全以及商品质量安全隐患商品,平台将立即停止该商品及其相关的商品继续在平台售卖经营。平台依据实际商品及其经营场所实际情况结合平台大数据要求商家配合平台作出相应处理。

3、违规认定标准

3.1 违规判定

平台基于大数据主动排查、质量抽检、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消费者投诉、权利人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对经营行为进行违规判定。

3.2 产品标准

指商品需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标准(含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商品描述中明示或根据商品描述可以推定的使用性能、质量状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违规情形

平台按照不同的商品种类,根据商品不符合描述或不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程度,对商品不合格的情形进行分类:
3.3.1 商品标识标志问题
指商品和(或)包装上向使用者传达商品的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等信息不符合3.2产品标准的情形。
“情节一般”
指商品有标明商品信息的中文标识标签,但标注内容的信息有缺失或标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等标准。
“情节严重”
指商品无中文标明的商品信息,或特定类型商品如出现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类商品缺少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出现恶意篡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情形;
2)电器类商品缺少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相关信息;
3)玩具类商品缺少安全警示信息;
4)宣称或暗示商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称的信息,如宣称“转基因/非转基因花生油”;
“情节特别严重”
指商品标明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识标注标准,导致平台或消费者产生重大损失。
3.3.2 商品质量问题
指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产品标准。
“情节严重”
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产品标准,不合格项目未涉及危害人身健康与安全,例如破损、变形等。
“情节特别严重”
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产品标准,不合格项目涉及危害人身健康与安全,例如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成分超标等。
3.3.3 商品保质期问题
临期商品:指临近商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商品。其中,临期食品指即将到达食品最后保质日期,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保质期:指在既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贮存参数条件下保持商品品质的期限,具体以国家批准的商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为准。
“情节严重”
1)商家发布的商品页面上缺少保质期信息,或商家发布及销售临期商品,未在商品标题及商品详情页面明确标明临近保质期信息的。
2)中英文保质期信息不一致或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不一致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
1)出售的商品已过保质期的情形。
2)出售临期商品周期小于10天的临期商品。
3)虚假标注保质期、篡改、恶意模糊保质期信息标示的情形。
除上述情节外,其它不符合商品保质期管理要求的形式或状态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3.3.4 出售国家或平台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国家明令禁止商品:详见对应法律法规要求及国家文件公示。
平台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主要针对突发舆情、监管要求,平台临时性管控的商品(参照合同、平台邮件、官网等平台所公示的规定)。
“情节一般”
发布/售卖的违禁商品数量较少,相关行为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对消费者和平台产生恶劣影响;
“情节严重”
发布/售卖的违禁商品数量较多,或相关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情节特别严重”
商家屡次发布/售卖的违禁、单次违规商品数量较大、相关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害或对平台产生重大舆情和监管风险。

4、违规申诉及复检

4.1 商家申诉

1)商家应在平台发出违规通知当日后的3个自然日内发起申诉并进行举证,提交平台认可的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若商家申请复检,则平台审查复检申请以及商家支付复检保证金的时间均不计入前述3个自然日申诉期限。
2)平台收到商家提交的申诉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后台申诉页面提示、站内信息等方式告知商家。
3)经商家举证,平台审查后认为商家所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实际发货的全部或部分订单与描述相符或者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即全部或部分申诉成功)的,将在确认上述事实后视情况逐步解除对商家的全部或部分处理措施,但平台确认申诉成功以前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不撤销、不回溯。

4.2 复检

4.2.1 对于平台按照2.2条送检并经检验检测为不合格的质检项目,商家可以在平台发出违规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但应同时提交足以质疑原检验检测结果的材料,例如,同批次、同类别产品的质检合格证明。
4.2.2 平台有权基于4.2.7条规定自主决定是否启动复检程序。为免歧义,复检程序不影响平台继续对商家执行已采取的各项限制措施。
4.2.3 平台决定不启动复检程序的,将通知商家。平台决定启动复检程序的将通知商家支付复检保证金的方式和期限。商家应在平台要求的期限内按平台要求的方式向平台足额支付复检保证金。商家逾期未足额付款的,平台有权终止复检程序。
4.2.4 复检优先在原检验检测样本(简称“原样”)上进行;复检无法在原样上进行的,则采用平台认可的备用样本(简称“备样”)进行复检。
4.2.5 复检结束后,平台将通知商家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为合格的,则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则以原检验检测结果为准。
4.2.6 若复检结果合格,复检费用由平台承担,平台将复检保证金全额退还商家;若复检结果不合格,复检费用由商家承担,平台将按照复检机构实收金额从商家支付的复检保证金中扣除,如有结余退还商家,复检保证金不足的,商家应当在收到复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平台有权自商家会场货款资金中扣收相应款项。
4.2.7 复检检测方,原则上,由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检测方进行复检。平台将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保证复检检测方与初检检测方不为同一机构。
4.2.8 不予复检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商家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复检的;
2)商家未提交足以质疑原检验检测结果的材料;
3)复检无法在原样上进行,且无备样或者备样与原样存在明显差异的;
4)商家申请复检时,样本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5)标识标签、描述不符等文字、信息层面不符合平台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6)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产品标准不适宜进行复检的情形,例如,甲醛、微生物等项目不适宜复检。

5、 违规处理措施

5.1 平台初步认定商家存在违规情形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台将依据第3条的规定最终认定违规类型:

5.1.1 商家在接到平台违规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未发起违规申诉或者未进行有效举证的;
5.1.2 商家在接到平台违规通知后,经举证仍不能就违规情形做出合理解释及举证的;
5.1.3 商品样本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包括复检),确认存在本规则所规定的违规情形的。

5.2 平台最终认定违规的类别后,有权根据商家违规情节按照下列标准采取一项或多项违规处理措施:

违规情节 情节一般 情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
违规情形 出售国家或平台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其他类型 出售国家或平台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其他类型 出售国家或平台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其他类型
违约金 5000元/次 该单品实收GMV的15%,不超过3000元(会场维度) 20000元/次 该单品实收GMV的30%,不超过5000元(会场维度) 50000元/次
处理措施 扣除违约保证金、公示警告、下架/限制/封禁对应商品 扣除违约保证金、公示警告、限制商家权限、下架/限制/封禁对应商品 扣除违约保证金、公示警告、下架/限制/封禁对应商品、限制商家权限、延迟限制提现/扣除违规所得货款、档期调整/暂停档期、终止合作

5.3 禁售商品恢复上架申诉

5.3.1 商品不合格被长期禁售的,平台执行完毕其他违规处理措施且不合格项目整改完毕后,商家可针对禁售商品发起恢复上架申诉,提交平台认可的新批次商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合法检测资质;
2)检测报告应为第三方质检机构或国家政府部门盖章的报告;
3)检测样品应当包含平台抽检与巡检并因不合格被禁售的款式与型号;
4)送检日期应当晚于商家收到平台就该商品抽检与巡检不合格发送的违规通知之日。
5.3.2 平台收到商家提交的证明文件后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后台申诉页面提示等方式告知商家。
5.3.3 经商家举证,平台审查通过后将视情况解除相应商品的禁售措施。
5.3.4 平台解除禁售措施的,商家应当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履行如实描述、按实发货、符合要求等义务,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平台也有权随时依据本规则进行复核并对商家的违规情形作出处理。

5.4 暂缓赔付

          商品不合格处理过程中,若商家与平台之间发生诉讼、仲裁或者其他纠纷,若前述纠纷在平台限制商家店铺账户资金提现之日起满9个月仍未能解决,则平台有权恢复本规则第5条规定的处理流程,对消费者做出赔付(赔付标准以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为准),商家账户内保证金或货款余额不足以赔付的,平台有权以自有资金通过发放无门槛优惠券的形式予以赔付,并向商家追偿该等不足部分,商家应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偿还相应的款项。

6、附则

6.1 本规则对商家的处罚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6.2 除相关条款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称“天”、“日”均指自然天,“月”均指日历月。
6.3 本规则于 2023年3月1日进行修订并于 2023年3月8日生效。平台商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